2014年1月12日 星期日

班級經營-親師衝突新聞分享(二)

上課講話記大過!轉學被貼標籤 家長不滿 

2011年11月06日

新聞內容摘要
       一名國三生因上課講話被老師要求罰站,不過他不想罰站選擇記警告,沒想到班導師以「不服管教、頂撞師長」記一支大過,學生母親向媒體表示,講話就記大過,老­師處分過了頭,家長不服辦轉學,但新學校卻要求說明被記大過原因,並簽署切結書,家長:「大過讓孩子被貼上不良少年標籤,他受傷害,我很痛心。」但國中生的阿嬤卻表示,當天是孫子態度不好,老師脾氣也大了點,雙方才會發生衝突。

起因
因為男同學上課講話,因而被導師記大過處分。

校方回應
       校長表示學校處分學生是希望學生能改善行為,校方也設有改過、銷過機制,消除懲處紀錄,但因事後徐姓學生迅速轉學,「使得這部分溝通產生了誤會」。

書本引用

『衝突發生的原因』
1. 親師所持觀點和態度的差異:此則新聞裡雙方的觀點差異很大,老師認為學生是態度不佳才記過處分,但學生說自己沒有和家長陳述,家長認為有過當的處罰。

2. 家長與教師在溝通的心態上不同:此則新聞裡校方和家長各有說法,校方說因為老師隔天就去生產無法進行處理,家長認為校方對事情處理速度換慢。

3. 社會變遷導致親師地位的變動

4. 親師間衝突實例的起因或導火線

『衝突因應策略』
逃避、競爭、妥協、合作、迎合

心得結論1. 我認為雙方面都沒有良好的溝通,學生和導師的說法明顯有些出入,學校應要有人來釐清整件事情的經過,不是只聽單方面的說法,導致雙方產生誤會。

2. 導師在事發隔天就去生產,沒有請其他校方人員來進行了解處理,也沒主動針對記過和家長溝通這件事,導致家長不能諒解學校的處理方式。而家長在事發後就將孩子轉學,並沒有真正將事情解決。

3. 學校應該在懲處學生方面要有明確的理由和區分每個懲罰大小的界線範圍,學生會被記過處分一定是有觸犯到學校校規,或其他不良行為,因此學校應該要明確地列出條文依據。

4. 我覺得記過處分是一件嚴重的處罰方式,如果學生真的有出現辱罵老師這樣不當行為,應該有第三者來還原狀況,老師要做這樣記過懲罰的決定時應該是有經過一番思考後的決定,或是在校務會議時和其他校方人員討論。

5. 學校的懲處絕對不是拿來威脅學生的工具,而是用來規範那些多次有偏差行為出現的學生,讓學生知道犯錯就應該接受懲罰的觀念。

6. 整件事情我覺得老師和學生的認知有很大的差異,老師認為會有這樣的懲處是為了學生好,但學生和家長卻認為只不過是上課說話而被這樣處罰是否有過當的處理,這樣認知差異需要有人出面協調處理。


新聞資料及影片來源
http://www.youtube.com/watch?v=KBvSdkBBGv8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11106/33795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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